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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年:中国哲学史通论(中国古代历史哲学)(信而好古)

网络整理 2022-04-21 最新信息

张岱年:中国哲学史通论(中国古代历史哲学)

中国古代历史哲学 中国古代思想家对社会历史的本质、发展演变和经验教训系统深入的认识和总结。它探讨的主要问题包括:关于天人关系,对天命与人事、天人合一、天人相分等做了不同回答;关于历史本质,提出了道本论、气本论、五行论、仁本论、理本论、心本论或良知论等;关于历史动力,分别将气、道、仁、理和欲等视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关于历史发展形式,提出治乱相循、崇古非今和朴素进化等思想;关于历史发展进程,有重势说、理势合一说、王霸之辩等;关于人的历史地位与作用,提出圣王创世(或创制)说、帝王史观和民本史观等;关于君民关系,提出君本论、君客论和民本论等。

先秦是中国古代历史哲学的建立时期,这一时期提出了中国古代历史哲学的基本范畴和命题。夏商时期,人们对远古的认识大都通过神话传说体现出来,往往将天或神视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宰,实为神意史观或天命史观。西周初期,统治者重视殷商灭亡的历史教训,提出“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尚书·召诰》),力求获得对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并萌发人本史观,提出“天命靡常”,告诫统治者勤于人事才能稳定统治地位;意识到民众的力量,“保民”才能“享天之命”(《尚书·多方》)。春秋初期,轻天命、重人事思想进一步发展,如虢国史嚚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左传·隐公十一年》)《周易》是春秋时期系统反映中国历史哲学代表作,其把“生生”视作历史发展动力,“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肯定社会历史是不断发展、生生日新的进步过程,体现对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和深刻认识;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认为阴阳二气交合变化是天地万物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主张“唯识所变”,阐明了人类社会的结构和伦理秩序及礼义的形成,肯定这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周易》体现出对人类历史演变的深刻理性思考,其人文精神和变易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历史哲学发展的基本方向。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哲学的发展时期。儒家的开创者孔子主张“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重视探讨历史发展规律和总结历史经验,创造性提出“仁”的范畴和“仁者爱人”的命题,仁既是社会历史本体,也是历史评价最高标准;主张“时措从宜”的发展观,“时措,言得其时而用”(《礼记·中庸》),以适应春秋时社会发展;对鬼神持存疑态度,但主张天命论;提出儒家民本论,主张“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对民要“富之”和“教之”。孟子发展了孔子以仁为核心的历史观,在历史发展上,提出了“一治一乱”的循环论;将社会历史发展归结于贤良明君,“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齐世者”(《孟子·滕文公下》);倡导“法先王”,“言必称尧舜”;首倡“民贵君轻”的民本论,“得其心,斯得民”,“得其民,斯得天下”(《孟子·尽心下》)。荀子是先秦儒家思想的总结者,主张“法后王”的进步史观;重视人事,明确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历史观,主张“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对民众的地位作用提出新认识,提出爱民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道家创始人老子用“道”诠释天地万物直至社会历史的本质、生成和变化,“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崇尚自然,认为社会历史运动应像自然那样,自本自根、自然而然、自生自息;反对社会文明进步,追求小国寡民的社会,重视人的地位,“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视人与天、地同等重要;认识到民众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力量,“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四十九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老子·七十二章》)。庄子把道家思想发展成以个人本真与自由为价值取向的内在生命哲学,赋予道以精神生命,“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庄子·大宗师》);在社会历史复古方面走得更远,主张人类应回到与动物刚分离的“至德之世”,“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马蹄》),这里没有国家与道德约束,人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秉持“消极无为”的天道观,对现实社会采取“心斋”和“坐忘”的人生逃避态度。墨家的创始人墨子是小生产者代言人,在天人关系上,认为天有人格和意志,能干预社会生活,“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否认历史发展规律,认为历史发展就是天意、人意矛盾统一的循环,但主张“非命”和“尚力”,肯定人力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倡导“兼相爱,交相利”,认为人的不相爱导致了社会祸乱;鼓吹“爱民”和“利民”,主张“非攻”和“节用”。先秦法家发展经历了两个时期,前期以商鞅为代表,后期以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为代表。商鞅将社会历史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尚贤而悦仁,下世贵贵而尊官”(《商君书·开塞》)。韩非认为,上古之世“构木为巢”和“钻燧取火”,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上古竞于德,中古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法家主张“法后王”,商鞅认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商君书·更法》)。韩非认为王政要随社会发展而改变,“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决不能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韩非·五蠹》)。强调经济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根本,商鞅把发展农业作为国家之本,韩非从经济生活寻找历史发展变化的原因;重视法治的社会与政治功能,认为人皆有好利恶害和喜利畏罪之心,只能用法律来制裁。阴阳家代表驺衍把“阴阳”与“五行”结合起来构建宇宙论,以解释社会历史发展;视“五行”为天地万物之本,以“小物”为起点推演整个世界的构成,“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而“小物”就是水、火、木、金、土五种基本元素;用五行相生相克来解释历史变迁,认为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朝代便受五行相继而更替循环,“五德终始”说为统治者寻求政权合法性提供了神学依据。

两汉魏晋到隋唐是中国古代历史哲学全面展开和深化时期。随着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实施,儒家历史哲学成为主流。西汉董仲舒建立了取法于天的天本论历史哲学,要人类社会取法于天和按照天的规则行事;提出“人副天数”的天人感应说,认为社会历史就是在天与人相互感应下发展的;糅合阴阳五行说和公羊说,提出“三统三正”的循环史观,认为历史上的王朝更替就是三统的依次循环,在改朝换代时,必须在历法制度礼节上有相应的改变,“改正朔,易服色”,以便“顺天志”。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批判阴阳五行说的唯心论,认为天是自然和有运行规律的,“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注重人的历史作用,《史记》创设纪传体充分体现了以人为历史主体、以人事为历史中心的思想;重“势”,认为存在着制约和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力量,即“势”;超越“重农抑商”思想,主张发展工商业,肯定功利主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东汉王充持唯物历史发展观,认为天道自然无为和有发展规律,否定天人感应的谶纬迷信,认为社会历史是进步的,针对言必称“三代”的复古论,指出汉高于周;认为社会治乱、道德兴衰与人民物质生活密切联系,“夫饥寒并至而能无为非者寡;然则温饱并至而能不为善者希”(《论衡·治期》)。魏晋“玄学”反映了人们的精神由现实世界转入抽象世界。玄学的代表人物王弼提出以“无”为万物本体,认为历史的治乱只是现象,背后亘古不变的“无”才是其本质所在;提出“治众者至寡”的圣人史观,认为圣人是最理想的统治者,指出历史境遇决定个人历史活动的成败,即使有九五之尊位,体刚居中,若“不遇其应,命未流行”,亦“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发”(《周易注》),主张社会历史活动要“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唐代柳宗元继承和发挥荀子“明天人之分”的思想,否定汉代以来的“天人感应”论,提出“天人不相预”思想;认为社会历史发展有其客观趋势和必然性,即“势”,既非天命和神意的结果,更非圣人和帝王意志的产物,指出郡县制代替封建制是历史发展的内在要求,“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封建论》)。倡导民本论,认为只有推行仁政、得到百姓支持才能长治久安,“是故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贞符》)。刘禹锡发展了自然之天的思想,认为天地万物是客观存在的,受客观规律(数)制约,“夫物之合并,必有数存乎其间焉;数存,然后势形乎其间焉”(《天论》);继承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提出“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同上),对自然的客观作用与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作了辩证回答,对天人关系作了重要发展。

宋元明清时期出现了融儒释道为一体的宋明理学,将中国哲学推向新阶段,历史哲学方面也进行了系统总结和批判,到明清时期显示出向近代历史哲学转型的征兆。北宋王安石主张历史进化,强调历史发展的自然规律,认为社会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能顺变而不能守恒,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人要发挥能动性,指出就万物产生而言是出于自然,就万物生长而言则要依靠人力;认为圣贤创造和推动了社会历史发展,“星历之数、天地之法、人物之所,皆前世致精好学圣人者之所建也”(《礼乐论》)。北宋司马光继承发挥天人相分思想,认为“天之所不能为,而人能之者,人也;人之所不能为,而天能之者,天也”(《司马温公文集·天人》)。强调礼的社会决定地位作用,“国家之治乱本于礼”(《司马温公文集·谨习疏》),人的活动符合礼则治,逆于礼则乱;主张历史渐变论,反对王安石激进的变革思想。宋代理学奠基者程颢、程颐视“天理”为天地万物和社会历史产生的总根源和支配力量,认为社会历史发展要受天理支配,违背天理、顺从人欲将使社会历史倒退;强调以道治天下,将道德置于一切人类价值之上,一切历史活动都以“道义”为标准;将历史发展分为天理流行的三代和人欲横行的后世,“先王之世,以道治天下,后世只是以法把持天下”,“三代之治,顺理者也。两汉以下,皆把持天下也”(《遗书·师训》),指责汉唐以来的历史;继承发展孟子的历史循环论,认为社会历史现象表现为气的运动变化,呈现周期性盛衰变化。南宋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试图建立“天理”与“史事”相互支撑的历史哲学体系,将史事视为天理的展现;秉持圣贤史观,认为社会发展是由圣贤帝王意志决定的,“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此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天立极”(《大学章句序》)。历史发展是由王道向霸道的不断退化,“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其间有与天理暗合”(《寄陈恭甫书》)。功利学派代表人物陈亮反对程朱的历史退化观,主张历史进化说和王霸论,重视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和作用,“天下大势之所趋,天地鬼神不能易,而易之者人也”(《陈亮集·酌古论》)。视经济为国家的根本,财为“天下之大命”,主张农商并重,“商借农而立,农赖商而行,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陈亮集·四弊》)。叶適亦属南宋功利学派,提出“皇极”本体论,视皇极为“道德之本,众理之会”,总天下万物之极,“皇极无不有也”(《水心别集·皇极》)。

明代王守仁是宋明儒学中心学的集大成者,他将儒家心性论推向极致,提出良知(心)本体论,心即“良知”,“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传习录》中)。“良知”即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君主之心决定了社会历史发展,“人君之心,天地万物之主也,礼乐刑政教化之所由出也”(《悟真录》三)。宣扬历史复古论,视“三代”以前社会为仁政昌盛期,“三代”以后一代不如一代,“仁义”被“功利”淹没,逐步成为人欲横流“人消物尽世界”(《传习录》下)。明清之际思想家提出历史哲学的诸多新命题,将中国古代历史哲学推向高峰,体现了向近代转型的某些精神。黄宗羲批判传统君民论,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命题;在痛斥君主专制的同时,对未来社会作了构想,“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明夷待访录·原法》)。认为好的制度法律远大于君臣的作用;适应明中晚期工商业崛起的社会现实,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继承变易史观,强调社会变革的重要,“消长得失,治乱存亡,生乎天下之动,极乎天下之变”(《易学象数论》)。注重变革的社会条件,即“时”,变革只有适“时”,才能取得成功。顾炎武力倡经世致用的实学,对理本论提出批判,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气,“盈天地之间者,气也”。主张“人定能胜天”,反对天决定人事的思想,“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若是则无可为也,无可行也”(《日知录·占筮》)。提出“顺势而变”的历史发展观,“天下势而已矣”,废诸侯、制郡县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势所必至。“秦虽欲复古之制,一一而封之,亦有所不能。”(《日知录·郡县》)王夫之对中国历史哲学作了全面总结,提出“今胜于古”历史进化思想;指出社会历史发展有必然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是理势合一的结果,“势者事之所因,事者势之所就,故离事无理,离理无势。势之难易,理之顺逆为之也”(《尚书引义》卷四)。对天人关系作了新论证,认为人可以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提出“以人造天”的天人观,“尽知其必有之变而存之于心,则物化无恒,而皆豫知其情状而可动”(《张子正蒙注》)。清代戴震提出“生生不息”的历史发展观,认为构成事物的“气”是不断变化的,“气化流行,生生不息”(《孟子字义疏证》)。正是“气”的不断变化才使人类历史不停向前发展,“一阴一阳,盖言天地之化不已也,道也。一阴一阳,其生生乎,其生生而条理乎!”(《原善》上)对人的本质进行新思考,提出“理存于欲”,批判道学家理欲观的残酷无情,“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孟子字义疏证》)戴震历史哲学鲜明的批判性和人本性,具有了强烈的新时代精神。鸦片战争时期,龚自珍和魏源面对封建统治面临的内忧外患,吸取今文经学的三世说和变易史观,对社会历史问题作了深入系统的考察,其历史哲学体现出更鲜明的近代色彩,揭开了中国近代历史哲学发展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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