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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qq慧眼神探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股权|进出口|环保_财经

网络整理 2017-06-28 最新信息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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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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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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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本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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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的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2014至2015年公司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主要增长动力来自嘉峪关炭材料“年产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公司资产规模保持稳定,流动资产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出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考虑,使用货币资金偿还较多银行借款。作为资本密集型企业,公司非流动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

  公司主要从事预焙阳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预焙阳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6.19%、97.24%和96.02%,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阴极、材料、残极等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占比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与出口销售金额及占比较为稳定,亚洲、欧洲为公司主要出口区域。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面向亚洲、欧洲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的94.21%、96.41%和99.65%。

  近年来,全球电解铝行业市场规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增长趋势良好,近五年来,全球原铝产量持续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62%,2016年全球原铝产量再创新高,达到5,889万吨。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预焙阳极出口商,出口业务市场份额保持领先,报告期内发行人全球市场占有率维持在2%以上,且呈上升趋势。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符合下游行业的增长趋势,同时与公司在预焙阳极市场的份额相匹配,具备合理性和持续性。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3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47.76%为基准,按股东的持股比例现金分红1,152.92万元,2014年6月25日,公司2013年度的现金股利已派发至股东。

  2015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4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28.22%为基准,按股东的持股比例现金分红4,383.56万元。2015年3月2日,公司2014年度的现金股利已派发至股东。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5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0%为基准,按股东的持股比例现金分红2,896.17万元。2016年5月12日,公司2015年度的现金股利已派发至股东。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6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0%为基准,按股东的持股比例现金分红3,559.50万元。2017年3月24日,公司2016年度的现金股利已派发至股东。

  十二、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一)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2,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3714247807793335

  注册地址: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的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工产品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工矿产品、文化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前置的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专管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索通工贸为索通发展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之前公司对外销售大部分是通过索通工贸具体实施,目前公司仍有部分产品通过索通工贸对外销售。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索通工贸总资产9,839.06万元,净资产9,559.88万元,2016年净利润-4,989.17万元。

  (二)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9,012.1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0200200017744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聚鑫东路766号

  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及货物进出口经营(以备案登记为准)、技术服务。

  嘉峪关索通为索通发展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设立时,嘉峪关索通股本结构如下:

  ■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国资委”)于2015年9月1日下发《关于酒钢集团调整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合资公司股权结构的意见》及酒钢集团《关于调整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合资公司股权结构的请示》(酒产权[2015]161号),甘肃省国资委批准酒钢集团拟将其所持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股权15%中的10.63%挂牌转让。2016年9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酒钢集团所持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酒钢集团挂牌转让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10.63%股权的竞价摘牌。

  2016年11月2日,酒钢集团与索通发展签订《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10.63%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酒钢集团向索通发展转让其所持有的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10.63%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嘉峪关索通预报阳极截至2015年9月30日10.63%股权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为64,393,316元。

  嘉峪关索通已就上述股权变更办理了工商登记,并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嘉峪关索通股本结构如下:

  ■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嘉峪关索通总资产105,920.85万元,净资产60,580.70万元,2016年净利润6,384.42万元。

  (三)索通香港物料有限公司

  董事:郎光辉

  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3日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柴湾祥利街29-31号国贸中心TJ2245,2105室

  2013年12月16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在香港设立索通发展全资子公司索通香港物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主要包括石油焦和铝锭的进出口业务。2014年下半年,香港物料正式开始经营,目前在进行石油焦的出口业务。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香港物料总资产90.17万元,净资产84.92万元,2016年净利润5.23万元。

  (四)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3991604430

  注册地址: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公司设立时,嘉峪关炭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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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国资委于2015年9月1日下发《关于酒钢集团调整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合资公司股权结构的意见》及酒钢集团《关于调整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合资公司股权结构的请示》(酒产权[2015]161号),酒钢集团与索通发展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调整出资额索通发展为33,470万元占95.63%,酒钢集团为1,530万元占4.37%。2016年12月15日,嘉峪关炭材料召开2016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由索通发展对嘉峪关炭材料继续增资至35,000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酒钢集团将不行使同比例增资权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出资已经实缴。

  嘉峪关炭材料已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登记,并于2016年12月21日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完成本次增资后,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万元,索通发展出资额33,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63%,酒钢集团出资额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峪关炭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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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嘉峪关炭材料总资产110,922.07万元,净资产33,948.78万元,2016年净利润2,921.64万元。

  (五)邳州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346301329M

  注册地址:邳州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路南侧、福州路东测

  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预焙阳极生产技术研发、推广;建材、五金、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织品、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矿产品、机电产品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邳州索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邳州索通尚未开始经营。

  (六)德州索通何氏炭素炉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瑞

  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4MA3CMHY49T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崔寨村段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各种炭素窑炉设计、服务;从事电解铝及炭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索通何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索通何氏尚未开始经营。

  (七)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26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MA3CTTP85R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117号

  经营范围:炭素材料生产、销售;炭素材料生产技术研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索通齐力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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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通齐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索通齐力注册资本尚未实缴,亦未开始经营。

  (八)甘肃省索通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中秋

  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9月22日

  注册资本:4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MA74D16H43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聚鑫东路766号

  经营范围:预焙阳极、残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工矿产品、文化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甘肃工贸总资产16,319.76万元,净资产147.31万元,2016年净利润107.31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及依据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20万股,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

  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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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项目中,“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具体负责实施,公司先通过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和置换前期投入。该项目主体部分于2014年年底开始建造,生产主体部分预计总投资90,169.39万元。2016年上半年开始陆续进行试生产,2016年6月各车间、系统基本达到设计要求,能够连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积转固部分固定资产原值67,298.18万元。

  (二)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预计投资金额,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计划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进行了备案,并获得有关环保部门就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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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备案投资规模为90,169.3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总规模另包含项目运营流动资金11,357.00万元。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过核查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1年5月6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并经2014年8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年10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使用及相关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其管理和使用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本公司“立足和巩固国际市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产品拓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适应我国铝产能向西部转移的情况,而在西部地区扩建预焙阳极产能。同时也是将公司多年生产高品质预焙阳极积累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经验进行推广,扩大公司长寿命、不掉渣、低噪音、稳电阻、高电流密度和高电流效率的国际领先品质的预焙阳极的生产能力和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是在现有的预焙阳极大批量生产的基础上,扩大生产高质量的预焙阳极,修建新的厂房和生产线,扩充产能,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司在预焙阳极市场中的地位。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完善产品结构、巩固和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在发行人现有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的基础上由公司统一协调,由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具体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

  1、项目背景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内。本项目作为发改委及财政部《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发改办环资【2015】1468号)明文支持的副产物综合利用重点项目,能够综合利用邻近钢铁、冶金、电力行业的多元产业资源,与周边产业及下游铝业共同构建产业互为上下游、原料互为支撑、良性循环的循环工业生态。本项目部分原材料、能源可由酒钢等周边企业供应,项目可综合利用周边产业富余的煤沥青、焦炉煤气、氮气等资源,形成资源综合利用的清洁生产生态链,本项目不仅减少物流成本,同时降低长途运输带来的污染,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清洁生产。

  本项目也是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进军西北地区预焙阳极市场,助力我国西部乃至亚欧大陆桥沿线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本项目选址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作为古代丝绸之路重镇,自古以来就是连接东西方的交通枢纽,本项目既能利用嘉峪关的区位优势开拓西北内陆市场,也能利用“一带一路”及“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优势,发行人嘉峪关地区子公司嘉峪关索通已根据“西部大开发”战略享受15%所得税率的优惠政策,且作为“甘肃省石油焦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持续助力嘉峪关地区资源综合利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嘉峪关炭材料已在积极申请相应优惠政策。本项目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及社会水平发展,努力实现当地经济、社会、科技、生态的共同发展。

  预焙阳极作为铝电解槽的导电阳极,电解槽的“心脏”,是电解铝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材料,在电解铝的成本比例中仅次于电和氧化铝,约占原铝生产成本的12%-15%左右,其质量好坏不仅影响原铝质量,也直接影响原铝的成本,高质量的预焙阳极,可以降低铝锭的杂质含量,提高电流效率,延长阳极使用寿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等,根据国外发展的经验看,高质量和特大型预焙阳极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在原铝市场繁荣发展的带动下,特别是在国内改造和新建铝厂规模大型化的趋势下,预焙阳极产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成熟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的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技术和产品升级的项目,生产特大型预焙阳极和高质量预焙阳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由于预焙阳极在中国大规模生产和使用的时间仅十年左右,是新兴行业,国内普遍对质量的认识和对预焙阳极使用的理念和国外还有一定的差距。生产工艺参数优化的空间还很大,比如能耗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本项目的建设也是把多年生产的技术积淀进一步推广,将在国内起到生产高质量和大型预焙阳极的示范作用,推广“绿色预焙阳极,节能预焙阳极,技术预焙阳极”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理念,提高国内预焙阳极的生产水平和使用理念。

  2、项目市场需求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来实施本项目,本项目设计年产预焙阳极34万吨,项目达产后,公司预焙阳极生产能力将达到每年86万吨。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年产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主要用来满足公司境内西部及西北部客户的需求。

  嘉峪关位于我国甘肃省北部,在嘉峪关建立预焙阳极生产基地,目标市场可覆盖甘肃、山西、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区,电力成本是原铝生产的主要成本,受电价的影响,目前我国电解铝产能正在向水电、风电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转移。根据工信部公布的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名单》第一批、第二批,目前上述地区电解铝产能1,559万吨,根据百川资讯的统计资料,2015年上述区域原铝产量为1,537.05万吨,原铝产量占全国产量的49%,预焙阳极需求量巨大,主要是由山东、河南等地的预焙阳极生产企业供应。

  本项目产品主要面向我国西北地区。在我国西北地区,除公司外,目前尚无其他大型独立预焙阳极生产企业,就本公司和本项目产品而言,主要竞争对手如下表所示:

  ■

  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经营特点和生产规模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面临的竞争状况”之“(四)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

  (1)投资概算

  ■

  项目总投资101,526.40万元,由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9,279.01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为保证项目能够及时顺利实施,公司已通过先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实施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银行贷款。

  (2)项目产品的技术、工艺情况

  ①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品质量标准除满足或高于以下国家标准外:

  ■

  还将满足以下检验标准:

  ■

  ②项目产品核心技术来源及取得方式

  公司已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本项目所需的生产技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③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是以石油焦为原料,以煤沥青为黏结剂,经过石油焦煅烧、中碎、筛分、细碎、配料、混捏、成型、焙烧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公司在多年的生产中已经充分掌握预焙阳极的生产技术,改进了生产工艺,具体生产流程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3)项目的竣工时间

  本项目主体部分于2016年6月底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7月正式投产。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行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建设。

  (4)项目市场营销措施

  本项目系公司产能在现有基础上的扩大,且项目新增产能将主要面向以中国西北市场为主的国内市场。公司已在嘉峪关建设了年产25万吨预焙阳极的产能,且效益良好。目前我国西北市场预焙阳极需要旺盛,随着我国西部及西北部铝业产能的扩大,预焙阳极的需求还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将继续坚持原有的销售模式,与大型、优质电解铝生产企业加深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5)技术和管理人员选择

  本项目预计需要管理、技术和生产人员535人,少部分管理、技术人员从公司现有人员中调拨,其余部分在当地通过社会招聘。

  (6)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情况如下:

  ■

  (7)项目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石油焦和煤沥青,公司目前已形成专业协作和原材料供应网络,与供应单位均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能保证原材料的按时供应。此外,本项目建成后,生产所需的部分石油焦、改质沥青、天然气及焦炉煤气等可以分别由工厂附近的玉门、兰州、新疆地区的石油化工企业和酒钢集团焦化厂提供。

  本项目建有余热发电系统,电力供应压力较小,并能有效地降低电力成本。

  本项目厂区内的供水由酒钢公司供给。厂内建有加压泵站,生产、生活水泵为变频控制,可满足生产厂区的用水要求。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厂区内设置一套生产、生活、消防给水管网,管网布置成环状,以保证供水安全和消防用水的需要。

  (8)环保情况

  预焙阳极的生产是利用炼油厂和焦化厂的副产品,再加以破碎、煅烧、配料、混捏、成型、焙烧等一系列生产工艺流程,制备出适合铝用的预焙阳极产品的过程,生产过程本身就是资源综合利用的过程,能够促进原料循环使用,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①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预焙阳极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

  废气:主要是焙烧、煅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成分包括沥青油烟、粉尘及SO2等。

  废水:预焙阳极产品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余热发电机组冷却水、生活用水。

  噪声:主要是净化系统和除尘系统的风机、空压站的空压机、生阳极车间的破碎机、球磨机、振动筛、振动成型机和残极破碎工段的破碎机、振动筛以及汽轮发电机产生的噪声。

  废渣:预焙阳极的生产过程并不产生废渣,废渣主要是罐式煅烧炉、焙烧炉维修时产生的废保温材料、废耐火砖等。

  ①环保措施

  由于该项目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与公司在山东临邑和嘉峪关索通现有的生产线基本相同,因此针对上述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公司将采取的环保措施也将与公司现在正在运营的生产线的环保措施基本相同:

  废气:在焙烧阶段配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电捕焦油器、碱法吸附串联法对阳极焙烧炉烟气进行净化;在煅烧阶段采取利用主管道汇集煅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作为热媒热交换器和余热蒸汽锅炉热源的方式,将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发电,以保证生产和办公用电的自给自足。

  废水:为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排放,对用水量较大的生产环节和设施均考虑采用循环水。依据水质情况分别设置循环水系统,将生产、生活废水分别收集至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站待处理后回用,可以做到废水达标排放。

  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影响,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设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如选用螺杆式空压机,机体进行全封闭,降低设备噪声等,且空压机设阻抗性消声器,并设于空压站机房内,阻止噪声向厂区内外扩散。在净化系统风机进出口设弹性接头和消音器,风机等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生阳极车间和残极处理车间的破碎机、球磨机、振动成型机、发电机等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并设置减振基础。

  废渣: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煅烧炉、焙烧炉大修渣,这些废渣主要由保温材料、耐火砖等组成,基本不含有害成分,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作为铺路材料、耐火材料原料等综合利用。

  ②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项目环保资金投入共计12,567.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所需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实施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9)项目的组织方式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向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增资,由嘉峪关炭材料具体实施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开始该项目的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

  (10)项目选址

  该项目将于嘉峪关市北部,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的厂区内实施。该厂区共占地298,950平方米,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取得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嘉国用[2015]第4067号、嘉国用[2015]第4068号。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产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5%和3%缴纳,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缴纳,项目建设期1.5年。

  ■

  本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并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5、项目实施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有部分产品销售给合作方酒钢集团下属电解铝生产企业东兴铝业,并向酒钢集团采购煤沥青、焦炉煤气等原料和能源。根据公司与酒钢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向东兴铝业销售预焙阳极的价格以及公司向酒钢集团采购煤沥青的价格以当期市场指导价进行确定,公司向酒钢集团采购焦炉煤气等动力能源价格参照酒钢集团其他子公司的购买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6、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通过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具体实施。本项目主体部分于2016年6月底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7月正式投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建设工程投资67,298.18万元,已转入固定资产核算。2016年度,本项目共计生产预焙阳极13.71万吨,主要向甘肃东兴铝业进行销售。2016年度,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33,016.35万元,净利润2,921.64万元。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加强研发力量、提升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的补充。为提高经营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加强技术开发实力,公司拟以部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证券交易。

  1、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和管理运营安排

  预焙阳极是铝电解工业的大宗消耗材料,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不仅在项目建设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在日常经营上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公司上游的石化行业,在销售石油焦等原材料时往往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因此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因此公司需要不断补充运营资金,以保证公司业务的发展。

  随着公司的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也越来越大,通过自身的积累和银行贷款已不能解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的增加,需要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待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各项制度使用资金,将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等日常经营所需。

  2、补充营运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直接提升公司净资产水平,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同时,补充营运资金还可使公司在短时间内直接节约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且,补充营运资金,也能使公司增加主营业务方面的收入和利润。

  3、补充营运资金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营运资金的及时、充足补充有助于公司保持采购、生产的稳定性,从而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补充营运资金将有助于公司公司的持续增长,从而确保公司的行业地位的稳定;充足的流动资金保证,也将会使公司能够拥有更多的能力来保持技术的领先,从而确保公司的竞争优势。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结论

  2017年2月2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经过董事会审慎分析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备较好的实施可行性,具体如下:

  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已于2016年6月30日按计划基本完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成熟可靠,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可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述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必要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不仅可增加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还可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解决公司发展的资金瓶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市场、管理为基础,公司已经通过山东生产中心等原有生产基地积累预焙阳极行业的生产管理经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发挥公司在预焙阳极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扩张和升级,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折旧增加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建设工程投资67,298.18万元,已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平均每月增加固定资产折旧435.92万元。

  2、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会大幅度提高,从而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实力。

  3、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出现下降,待项目达产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随之回升。

  4、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从而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快速下降,偿债能力提高。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预计产生年销售收入87,179.49万元,每年实现利润总额12,276.80万元,实现净利润9,207.6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产能将由目前的每年52万吨增加到86万吨,新增产能主要面向国内西部及西北部客户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及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董事会秘书:郝俊文

  电话:0534-2148011

  传真:0534-214683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保荐代表人:冀东晓、王骥跃

  项目协办人:冯进军

  项目经办人:郑士杰、左宝祥、孙天驰、刘哲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3、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单位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苏峥、马天宁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4、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胡咏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呙华文、李赟莘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32287

  5、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目华路8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经办评估师:许为群、武钢

  电话:021-52402166

  传真:021-62252086

  6、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胡咏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呙华文、钟永和、李赟莘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32287

  7、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8、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00010209200006013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第六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

  董事会秘书:郝俊文

  电话:0534-2148011 传真:0534-2146832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25层

  联系人:郑士杰、左宝祥、孙天驰、刘哲

  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40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上接A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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